从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的那一刻起,其近亲属朋友势必是心急如焚的,但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是只能安排律师会见。所以涉死的刑事案件中,律师会见尤为重要的,不只能起到连接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有哪些用途,而且极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
律师会见浅易步骤:
1、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需要会见,看守所要准时安排会见。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预审部门应设置律师接待室,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需要后,48小时内开具《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告书》,由律师接待室尽快公告律师并安排律师会见。
2、在审察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师除去向看守所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检察机关提供的起诉建议书复印件。
3、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律师除去向看守所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检察机关出具的起诉书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注意的地方:
1、不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任何案情线索,包含检举揭发犯罪的线索;
2、不可以用我们的手机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外面通电话;
3、不可以用各种方法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也不可以用肢体语言或夹带字条或手心写字等方法传递有串供嫌疑的信息;
4、不可以带非律师参加会见,更不可以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参加会见;
5、不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送监管场合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
6、预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会见之机逃离监管场合。
律师会见要达到成效:
1、通过会见,辩护律师可以进一步知道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有关事实,以便于采集无罪和罪轻的证据;
2、辩护律师会听取犯罪嫌疑人对被指控罪名的建议和辩解,通过和犯罪嫌疑人面对面交流,寻求任何或许会被忽视的蛛丝马迹,所谓“细节决定成败”,辩护律师不应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机会。
3、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人身自由被限制后的合法权益,并安抚、稳定犯罪嫌疑人的恐慌心理。
4、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不可以与其见面的;通过会见,辩护律师可以带来家属的关切,安抚被告人,也可以告知被告人的现状,在家属和被告之间起到桥梁用途。
一个好的刑事辩护律师,总是能通过律师会见达到不少目,安抚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最大程度地挖掘隐藏的证据,从而尽最大可能让犯罪嫌疑人“免死”。对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而言,建议慎重选择刑事辩护律师,尽量找有丰富案件处置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