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房地产分割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房地产分割部分一般有效,但需满足双方自愿、无欺诈胁迫、不违法等首要条件。若未准时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协议实行成效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2、离婚诉讼房地产归属认定合法吗
离婚诉讼中房地产归属认定是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房地产归属的认定主要依据房地产的购买时间、出资状况、产权登记等原因。若是结婚以后购买且双方一同出资,一般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结婚以前购买则一般是个人财产,但结婚以后一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可倡导分割。若房地产是一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且明确只给一方的,是该方个人财产。在认定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和具体状况,以确保房地产归属的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总之,离婚诉讼中房地产归属认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是合法且要紧的环节。
3、离婚诉讼房地产过户流程怎么样办理
离婚诉讼房地产过户需以下手续:第一,凭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及身份证明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过户登记。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过户流程。若判决书或调解书规定房地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需帮助办理过户,未帮助的,可申请法院强制实行。同时,应该注意涉及银行贷款的房地产,需先解除贷款抵押,获得房地产证后再办理过户。除此之外,过户时需缴纳相应的税费,如契税等。具体税费标准依据当地政策规定实行。总之,离婚诉讼房地产过户要依据法律规定和有关部门需要,按部就班地办理,以确保过户流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地产分割的约定在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肯定条件。假如该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不过,假如协议签订后,没有办理房地产的变更登记手续,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